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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請各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田佩晨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10556@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1629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 (1140162903_ATTACH1.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請各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4年9月25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201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二、本次樺加沙颱風來襲,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重大災損,依人事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諒達)以,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旨揭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本府同仁如有親友在光復鄉受災需要協助,歡迎聯繫社會處專責窗口(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 電話 : 03-5352653 / 03-5352657),本府將全力提供必要支持與服務。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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