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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田佩晨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10556@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1704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1140170424_ATTACH1.pdf 1140170424_ATTACH2.pdf)


 

主旨: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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