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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怡惠
電話:5216121分機273
電子信箱:010584@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4016971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40169718_ATTACH1.pdf 1140169718_ATTACH2.pdf 1140169718_ATTACH3.odt)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電話:(02)7736-5937。


 

正本: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數位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新竹市私立曙光國民小學、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竹市康橋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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