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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業已訂定,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洪婷琪
電話:03-5216121#552
電子信箱:01042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1659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140165932_ATTACH1.pdf 1140165932_ATTACH2.pdf 1140165932_ATTACH3.pdf)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抽查作業實施要點」業已訂定,並自114年9月30日生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9月30日公保字第114106024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旨揭要點及逐點說明各1份。


 

正本: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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