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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吳家琳
電話:03-5216121分機377
傳真:03-5258235
電子信箱:010444@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1939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1140193913_ATTACH1.pdf)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 年11月21日總處培字第11400243681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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