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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洪婷琪
電話:03-5216121#552
電子信箱:01042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402110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1140211047_ATTACH1.pdf 1140211047_ATTACH2.pdf 1140211047_ATTACH3.pdf)


 

主旨: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並自民國115年1月9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12月19日公護字第1140021600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
副本:本府人事處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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