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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張恩惠
電話:03-5216121*552
電子信箱:010697@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500543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150054301_ATTACH1.pdf 1150054301_ATTACH2.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正本:新竹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新竹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新竹市立國高中、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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